临床上碰到很多椎管狭窄症、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因为误诊而造成的误治及延误了治疗时机。一个疾病的诊断,必需三诊(症状、体征、检查)吻合才能明确诊断,椎管狭窄症也不例外,经过临床尸体解剖证实,骨性管腔狭窄不过是该病的一个发病诱因,很多生前的健康人椎管管腔狭窄,甚至最窄者达到了4mm,但生前没有任何临床症状,也没发病,也就说明管腔狭窄只有同时合并椎间盘突出、后纵韧带钙化、黄韧带水肿肥厚、侧隐窝狭窄压迫了神经、脊髓后产生症状才能确诊为“椎管狭窄症”,否则只能说明是单纯生理性椎管管腔狭窄,只要不压迫神经就不是一种病态。因此保守治疗的目的就是解除它的软性压迫因素而达到临床治愈的目的。 |